胜利五村11巷4栋1单元东户全体业主: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以及《蚌埠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蚌政办[2011]2号)文件规定,经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同意,决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 请 人:上海铁路局蚌埠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蚌埠市蚌山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维修内容:屋面防水
维修资金列支金额:
序号 |
房号 |
维修内容 |
拨付金额 |
备注 |
1 |
4-1-东户 |
屋面防水 |
943.00 |
|
公示时间:2023年02月08日 至 2023年02月12日
如您对公示内容有疑义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反映;如无疑义,我中心将按照公示金额和相关程序拨付维修资金。
联系电话:0552-3832695
联系部门:蚌埠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体育东路199号不动产登记中心八楼805室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