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忠

发布日期:2020-07-17 09:30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量: 【字体:  

陈忠(?~125),字伯始,东汉沛国洨县(今安徽省固镇县濠城)人,陈宠之子。汉安帝永初年间受征召入司徒府,后调任廷尉属官。他精通法律,经司徒刘恺举荐升为尚书,主管断狱事务。
    陈忠受其父影响,处理案件务求宽厚。他曾修改当朝法律,上奏《决事比》,主张消除论罪无据的弊端,又上书废除蚕室刑,解除贪官污吏三代不准为官的禁令。对神经失常后因性情狂暴而杀人者,主张从轻判罪。这些都被批准施行。
    陈忠几次易职,曾任仆射、尚书令等。124年(延光三年)拜为司隶校尉,翌年出任江夏太守,未成行又留任尚书令。后病逝于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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