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禹会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6-17 16:09 信息来源: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体: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切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要求,根据《2022年蚌埠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2022年秋季北京师范大学蚌埠附属学校按照公办学校招生方案实施招生入学,因改制工作还在推进中,暂定一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单设招生工作方案,在不违背《2022年蚌埠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原则下实施北京师范大学蚌埠附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保证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蚌埠市教育局相关招生政策,制订禹会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方案。
  (二)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实行公办学校依据审定地址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办法,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在房产(或户籍)所在区域有公办学位。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全面推行“阳光招生”。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加大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以学校为主体,区教体局统筹”的原则。各学校依据学区划分范围,在统一时间,自主开展招生工作,区教体局统筹协调随迁子女、返乡少年、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零障碍入学。
  (五)坚持便民、高效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招生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报名录取工作,全部通过“蚌埠市义务教育网上招生平台”实行网上报名录取。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继续实行小学六年级直接升入对口中学。
  (六)坚持市区学校招生区域划分相对稳定原则。城区学校招生区域确定后,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三、主要内容
  (一)小学阶段招生
  1.招生入学条件
  (1)市区居民适龄子女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称房产证)为主要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①房产为普通住宅、居住类公寓(土地使用权70年)的业主适龄子女入学,享受学区入学政策。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义务教育网上招生平台”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②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小产权房、商务类公寓等业主适龄子女入学,如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市区无其他房产,且房产所在学区有空余学位,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可以在该学区入学;如其房产所在学区无空余学位,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如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市区有其他产权房,到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对口学校申请入学。
  ③写字楼、仓库、车库、商铺等非住宅房,不作为学区对口入学依据。
  ④户籍在我区但无本市房产的,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先到户籍所在地对口学校申请入学,如果自主申请入学有困难,可到区教体局进行入学登记,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2)招生入学年龄。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招生文件精神,2022年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不鼓励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严禁各学校超班额招收不足龄学生。
  2.招生报名时间、形式和要求
  按照市教育局要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录取。报名公办学校时,如遇房产或户籍信息有误等特殊情况可线下(现场)报名。
  (1)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时间:7月4日—7日。
  区教体局在市教育局指导下完成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招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各学校要深入社区做好新生入学网上报名咨询、指导等工作。要加强服务意识,做好网上报名后台审核等工作,确保网上招生入学工作顺利实施。(网上招生报名操作办法见附件8)
  (2)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如遇房产或户籍信息有误等特殊情况,线下(现场)解决报名问题时间为:7月9日—10日。须携带以下材料: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或身份证;③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北京师范大学蚌埠附属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
  (1)大禹家园、大禹首府、六公里花苑、璀璨华城1区2区(锦绣城)、和顺印山樾地段内,有户籍的适龄儿童或者房产为普通住宅、居住类公寓(土地使用权70年)的业主适龄子女入学,享受学区入学政策,可在涂山路第二小学、北京师范大学蚌埠附属学校小学自主选择一所学校入学。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义务教育网上招生平台”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2)本方案第六条中照顾政策对象如有意愿到北京师范大学蚌埠附属学校就读,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并审核通过的优先安排。材料须在6月30日前交北京师范大学蚌埠附属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交区教体局备案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义务教育网上招生平台”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4.具体要求
  (1)关注重点群体,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尤其是乡镇中小学,要切实加强招生工作中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要履行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的工作责任。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区教体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延缓入学期满,对应学校应及时接收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严格学位管理,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部分学位比较紧缺的学校,可实行在一定时间跨度内同一房产限定解决一户业主子女入学。共有唯一产权的业主适龄子女也实行在一定时间跨度内同一房产限定解决一户子女入学。具体学校、时间跨度等实施办法,均由各学校根据班额情况制定并报区教体局备案。各中小学校要做好家长关于所购房产是否满年限的信息咨询。确保中小学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3)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及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二)初中阶段招生
  1.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对口升学
  初中阶段招生工作按照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在区教体局组织下,由各校自主实施。各小学毕业生凭初中入学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口中学报名入学。(具体时间见附件5)
  各初级中学要严格按照对口升学政策进行招生,严禁招收非对口小学毕业生。学校在办理七年级学生学籍时,必须根据市教育局核准的七年级新生名单申报学籍。
  2.公办初中学校跨学区招生入学
  因家庭住址变更,依据现有房产申请跨学区入学的学生,可向所在小学领取并填写《2022年蚌埠市初中跨学区入学申请表》(见附件3),并附房产证、户籍证等证明材料,由所在小学进行初审合格后,统一到原对口初中学校审核,然后由所在小学上报区教体局教育科审批、汇总,区教体局教育科在规定时间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市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到相应公办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入学。对监护人房产信息的核验由负责资料审核的中小学利用不动产查询端口进行查询。
  3. 北京师范大学蚌埠附属学校初中七年级招生
  (1)北京师范大学蚌埠附属学校七年级招生根据家长意愿,采取本校六年级毕业生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
  (2)涂山路第二小学六年级在籍学生毕业后,根据家长意愿可在bat365在线登录官网_365app安卓客户端下载_28365365体育官网第十四中学和北京师范大学蚌埠附属学校自主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入学。
  (3)本方案第六条中照顾政策对象如有意愿到北京师范大学蚌埠附属学校就读,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并审核通过的优先安排。材料须在6月30日前交北京师范大学蚌埠附属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交区教体局备案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
  (三)返乡人员子女入学
  户籍在禹会区的适龄儿童返乡就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直接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申请就读;没有房产的,可向户籍所在地对口学校申请入学,如果对口学校有空余学位,须接收入学;如果对口学校没有空余学位,可到区教体局申请入学,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四)取消特长生招生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蚌埠市教育局要求,已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类特长生招生。
  (五)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实行“零障碍”入学。凡外地户籍来禹会区务工的人员,其适龄子女可在禹会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有房产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房产证明、户口证明、出生证明等材料到房产对口学校申请入学;无房产的,向居住证所在地对口学校申请入学,如果对口学校有空余学位,须接收入学;如果对口学校无空余学位,可到区教体局申请入学,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读。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监护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蚌埠市义务教育网上招生平台”报名。任何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2.残疾儿童入学
  为切实保障盲、聋哑、智障等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对适合进入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学校要按照就近就便、优先安排的原则,接收其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区教体局按照“一人一案”的要求,统筹安排,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服务。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学籍管理系统。
  3.渔(船)民子女入学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解决渔民船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28号)和《关于做好我市渔民子女就学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蚌教基〔2014〕13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凡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均可享受免费、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在接受义务教育各方面与普通学生一视同仁,保障渔(船)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入学
  各学校要做好对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的关爱工作,摸清底数和情况,建立台账,关爱到人,资助到家,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六)照顾政策
  1.照顾对象和类型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从服务和支持蚌埠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在保证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前提下,驻藏部队干部;援藏援疆援外干部;烈士子女;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在蚌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具有重大影响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商、高管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省级、国家级劳动模范人物子女;全军大军区以上英模、模范人物子女、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享受政策照顾,分别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居住地统筹协调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和初中就读。
  2.材料提交及审核
  享受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父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驻藏部队干部由所在部队政治部出具证明;援藏援疆援外干部由市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烈士子女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证明;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在蚌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由市侨联、市委统战部(台办)、市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和市科技局出具证明;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商、高管子女由市发改委、市商务和外事局出具证明,经市效能办审核批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支持各类平台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组通〔2016〕37号)和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推进人才特区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蚌发〔2015〕9号)文件精神,由市人才办出具证明,经市委组织部审核批准;省级、国家级劳动模范人物子女,全军大军区以上英模、模范人物子女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总工会、蚌埠军分区出具证明。
  军人子女入学照顾按《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安徽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21〕1号 )文件执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入学按《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切实执行好市、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要结合本校实际,充分考虑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区教体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同时,各校应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张贴海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也可以采取面对面方式,诸如召开片区幼儿园大班家长会、在社区街道学校周边等设立宣传点等,为群众释疑解惑,让社会了解当前义务教育改革发展趋势、教育资源配置变化和学校办学质量等具体情况,增强群众对“家门口学校”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
  (二)加强过程监控,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均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附件9)。区教体局和中小学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区教体局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等,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
  (三)严惩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区教体局建立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违规录取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
  (四)统筹城乡招生工作,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我省、我市实施意见有关要求,以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改革,加快推进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加快推进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新建和改(扩)建,努力扩大城镇义务教育资源,满足城市义务教育学位需求;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努力办好乡村教育,缩小城乡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异,创办更多群众认可的“家门口好学校”,引导学生就近入学。
  (五)加强学生学籍管理,推进办学行为规范。区教体局、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2022年9月16日前完成注册审核及电子档案转移。各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于2022年6月25日前报送区教体局备案。

  附件:
  1.2022年禹会区小学招生地段划分一览表
  2.2022年蚌埠市禹会区小学对口初中学校对照表
  3.2022年蚌埠市初中跨学区入学申请表
  4.2022年蚌埠市(返乡、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表
  5.2022年蚌埠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6.2022年蚌埠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照顾申请汇总表
  7.2022年禹会区中小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汇总表
  8.2022年蚌埠市市区网上招生报名操作办法
  9.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

                                           2022年6月16日 


附件1-附件9.docx(点击下载)


附件1

2022年禹会区小学招生地段划分一览表

序号

 

2022年 招 生 范 围

1

蚌埠市朝阳路第一小学

日化小区、东海七村、红旗三路110号教师新村、红旗三路168号、原郊区政府宿舍、西苑小区、朝阳路621号东海三村、红阳小区、传染病医院宿舍、新怡绿洲(铁路以东)、润辉苑、怡康新都、观澜御湖世家一期二期、兴光尚庭、湖岸水景、茗香金庭、朝阳新村、装甲兵学院(军人子女)、玻璃厂宿舍、筑金楼、观澜御湖瑞公馆、原纬四派出所一段1组——14组、朝阳小区、四建宿舍(朝阳社区)、无线电六厂宿舍、老电影院宿舍、种子公司宿舍

2

蚌埠市朝阳路第三小学

东海二村、前进小区、宝运小区、四中宿舍、面粉厂宿舍、纬四路118栋、120栋、淮滨小区、新船塘小区、中兴小区、新淮滨小区、晶源大厦、金大地小区、银河中心、金域蓝湾、朝阳二村、郊粮楼、前进路183-283号平房、原纬四派出所三段、四段、华地弘阳府(粮食一库地块)

3

蚌埠市前进路第二小学

甲天下、黄山花园、天地人花园、朝阳嘉园、胜利公寓、朝阳新村、染织小区、穗丰小区、信德小区、无机小区、二轻小区、前进三巷23号、五橡胶、蓝鲸小区、德惠超市小区、东三建、宏伟楼、教师楼、物回21栋、22栋、城建公寓、轻机厂宿舍、胜利西路66栋、前进三巷22号、胜利路131号、133号、153号、169号、兴文苑(报社小区)、金生家园、三建公司宿舍、四建公司宿舍、染建小区、万象新天、原纬四派出所一段15-35组、二段、五段1-21组、六段、七段、八段

4

蚌埠市张公山第一小学

张公山北村、一村、二村、三村、木材公司小区、丰原小区(张公山)、华光小区(部分)、东海四村、制钉厂宿舍、老干部楼、金色阳光小区、翠竹居、瑞城AB区、新怡绿洲(铁路以西)、金域名城、单体楼(321322343464661)、欧洲新城、和顺第九街小区、文轩园(张公山一村安置房)

5

蚌埠市张公山第三小学

张公山四村、五村、六村、七村、八村、百大拓基广场、翡翠山庄、海亮熙园、锦江新天地、新苑小区、天一花园北苑、一机部设计院

6

蚌埠市师范

第二附属小学

长青教工小区、友谊小区、锦绣苑小区、华光小区(部分)、长青新村、邮培小区、十中宿舍、烟材厂、西大院、煤田小区、东海五村、东海六村、二麻宿舍、公交大院、纺织厂南宿舍小区、东大院、北宿舍、郊区大院、针织厂小区、12平方、农商行、机床公司、泗州戏剧院、友谊小学、拐子楼、东黄楼、西黄楼、855号、九龙花园、瑞丰苑、朱祠、如意家园B C区、锦上苑、中梁壹号院(南院、北院)、友谊花都小区、

7

蚌埠市大庆路小学

明珠阁(东小区、西小区)、玻璃设计院、丰原小区(大庆)、工行小区、大庆二村、涂山路十巷、华晨小区、长青北路小区、印染小区(东、西)、大庆路三巷、四巷、供电小区、花园小区、棉麻仓库小区、涂山路十巷二纺、涂山路1088号、大庆三路(342219360376378号)、色织布厂、淮机小区、双珠花园、南北王圩子、八里桥村、王岗村、许庄村、安利小区、江淮小区、禹王世家小区、中医院宿舍、供电局宿舍、西城府邸(黄山玻璃厂安置房)、禹淮新苑

8

蚌埠二中会实验学校小学部

金穗苑小区,金厦南苑、金厦花园、一麻小区、十一中宿舍、五建宿舍、荣盛锦绣香堤小区、荣盛时代广场2号公寓楼、荣盛西湖观邸、信地潜龙湾、拓基鼎元世家

9

蚌埠市迎河桥小学

军休三所、十二军干休所B区、君和花园、喜迎门一期、二期、三期、核工业部22公司、海校小区、车管学院小区、123医院、冠宜国际小区

10

蚌埠市胜利西路小学

理想城小区一期二期、宋滩新村、宋滩村红专队小区、文化小区、港口小区

11

蚌埠市淮海小学

富丽园小区、金伟熙城观邸、滨河安置房、紫云府、淮畔人家、华地公馆、原纬四派出所九段、淮上小区

12

蚌埠市秀水实验学校(筹) 

奥园誉府、凤凰书院、吴湾名苑小区、秀水三期、万锦新城(南北苑)、柏庄跨界、柏庄香府(一期、南北苑)、粮食二库、火柴厂大院、皖酒小区、柏庄春暖花开、秀水新村、秀水二村、滨淮苑。

13

禹会区长青乡中心小学

如意家园A区、郑郢村、郑郢新村

14

石巷小学

长青乡石巷村

15

西朱小学

西朱村、三尖塘村、枣林村(部分)

16

涂二小学

老贯徐村、周蔡村、宗洼村、大禹家园、大禹首府、六公里花苑、璀璨华城12区(锦绣城)、和顺印山樾

17

禹会区马城镇中心小学

胡圩村、马城村、梅姚村(南湖组)、马城农场、马城街道

18

花郢小学

花郢村、冯嘴村、前郢村(小新庄)

19

广德小学

广德村

20

禹会小学

禹会村、前郢村

21

天河小学

杭刘村  草寺村

22

五淮小学

五淮村

23

白衣小学

白衣村、立新村(长王)

24

塘底小学

立新村

25

后程小学

后程村

26

孝仪小学

孝仪村

27

西程小学

西程村

28

朱村小学

朱村村

29

张湾小学

张湾村

30

黄郢小学

黄郢村

31

蒲黄小学

黄庙村

32

庙前小学

小施庄 庙前村 北新村

33

希望小学

庙前新村

34

梅姚小学

梅姚村

35

禹会区风景区中心小学

涂山风景区冷水村、上洪村、下洪村

36

韩郢小学

韩郢村

37

陈郢小学

涂山风景区陈郢村、涂山园艺场、禹都新天地小区

38

涂山小学

涂山风景区涂山村、杜郢村

39

北京师范大学蚌埠附属学校小学部

大禹家园、大禹首府、六公里花苑、璀璨华城12区(锦绣城)、和顺印山樾(以上小区业主子女可在涂山路第二小学、北京师范大学蚌埠附属学校小学自主选择一所学校入学)



附件2

蚌埠市禹会区小学对口初中学校对照表

区域

学校名称

对口小学

局属学校

蚌埠田家炳中学

大庆路小学、胜利西路小学、石巷小学、长青乡中心小学、涂山小学

禹会区

蚌埠七中

朝阳一小、朝阳三小、前进二小、红旗一小(一实校教育集团西校区)、红旗三小(2022年前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可在水游城学校初中部、七中选择,2028年及以后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到水游城学校初中部就读)、一实校教育集团水游城学校小学部(水游城学校原东海大道以北拆迁区,2017年前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可在七中、水游城学校初中部选择,2023年及以后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到本校初中部就读)

蚌埠十中

张公山一小、张公山三小、师范二附小、风景区中心校(暂)、韩郢小学(暂)、陈郢小学(暂)

蚌埠二中禹会实验学校初中部

蚌埠二中禹会实验学校小学部、迎河桥小学、二十六中教育集团燕京校区小学部、一实校教育集团水游城学校(水游城学校原东海大道以南拆迁区,2017年前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可在蚌埠二中禹会实验学校初中部、水游城学校初中部选择,2023年及以后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到本校初中部就读)

蚌埠孝仪中学

孝仪小学、后程小学、西程小学、朱村小学、张湾小学、叶姚小学(暂)、贡湾小学(暂)、新城小学(暂)

蚌埠白衣中学

塘底小学、白衣小学、五淮小学

蚌埠庙前中学

庙前小学、广德小学、梅姚小学、希望小学、蒲黄小学

蚌埠马城中学

马城镇中心小学、花郢小学、禹会小学、天河小学

蚌埠市秀水实验学校初中部(筹)

蚌埠市秀水实验学校小学部、淮海小学

北京师范大学蚌埠附属学校初中部

北京师范大学蚌埠附属学校小学部、涂山路第二小学六年级在籍学生毕业后根据家长意愿可在bat365在线登录官网_365app安卓客户端下载_28365365体育官网第十四中学和北京师范大学蚌埠附属学校自主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入学

bat365在线登录官网_365app安卓客户端下载_28365365体育官网

蚌埠十四中

西朱小学、秦集中心小学、涂二小学

蚌埠洪集中学

黄郢小学、明德小学


附件3

2022年蚌埠市初中跨学区入学申请表

姓 名

 

 

 

 

 

 



      

民 族

 

 

 

 

 

 

 

户口所

 

            县(区)     镇(街道)

现家庭住址

 

房产证编号

 

产权人姓名

 

小学毕业学校

 

学籍号

 

家长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

电话

(必填)

 

 

 

 

申请意向

 

申请到                            学校入学。

 

 家长(监护人)签字:

原对口

初中学

校意见

 

相关材料原件已审验合格。

经办人:(盖单位公章)

原毕业学校所属区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相关材料原件已审验合格。

经办人:(盖单位公章)

市教育

局意见

 

 

 

                                                    (盖单位公章)


填 表 说 明


  市区小学毕业生跨学区入学申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因在市区重新购房造成家庭住址实际发生变迁(提供实际居住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
  注:对提交房产信息的核验由学校或区教育主管部门利用“不动产查询端口”进行查询。为便民利民,方便群众少跑路,在“不动产查询端口”能够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任何学校不得要求学生家长提供“蚌埠市家庭住房查询证明”。
  2.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一致(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的户籍证明);
  3.本市市区小学毕业生(提供小学毕业证)。



附件4

2022年蚌埠市(返乡、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片

民 族

 

籍  贯

 

健  康

情  况

      

 

户口所在  地

    省    市    县(区)     镇(街道)

现家庭住 址

 

房产证编号

 

产权人姓名

 

毕业

学校

 

学籍号

 

家长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

电话

(必填)

 

 

 

 

申请

意向

 

申请到                   学校入学

 

 家长(监护人)签字:         

接收学

校意见

 

相关材料原件已审验合格。

经办人:          (盖单位公章)

接收区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相关材料原件已审验合格。

经办人:          (盖单位公章)



填 表 说 明


  此表由返乡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一、返乡就读初中入学申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适龄儿童或父母为本市区户籍(提供户籍证明);
  2.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一致(房产证、父母或监护人的户籍证明);
  3.非本市市区小学毕业学生(提供小学毕业证)。
  二、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父母双方(监护人)或一方在我市具有有效的居住证;
  2.在我市有稳定住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3.非本市市区小学毕业学生(提供小学毕业证);
  4.父母双方(监护人)和子女均为外地户口(提供父母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


附件5

2022年蚌埠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具体事项

61日前

公布2022年蚌埠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62日前

各区公布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结果。

614日前

公布2022年市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618日前

公布2022年禹会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620日前

各区上报区内对口不同初中的公办小学学生分配名单。

621日前

完成网上报名系统内部测试运行工作。

628日前

举办教体局和学校审核人员专题培训。

630日前

小学跨学区入学申请材料纸质稿及汇总电子稿625日前交教育科审核,各区630日上报已复审的初中跨学区入学申请材料。

75日前

市教育局完成初中跨学区入学申请材料市级审核工作。

74-7

公办学校一年级网上报名。

78-9

各区完成小学一年级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

710-11

各区指导辖区内公办小学线下(现场)解决网上报名问题。

723

各区到市教育局领取2022级七年级新生学籍草表。

724-25

市区公办初中学校七年级新生报到(含未被其他区民办学校录取的七年级新生回原对口初中报到)。

814

各校810日前上报随迁子女、返乡就读申请材料及汇总电子表到教育科,814日各区上报随迁子女、返乡就读申请材料。

816-17

完成随迁子女、返乡就读申请材料市级审核工作。

818

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返乡就读学生报到。

823

820日各校上报新生花名册,823日各区上报辖区内学校的新生花名册。

923日前

各校2022916日前完成新生学籍信息采集、录入工作,923日前完成注册审核及电子档案转移。

  注:请各学校严格按照日程安排表所规定时间完成各项工作、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6

2022年蚌埠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照顾申请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报人:            单位负责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户籍所在地

家庭现住址

父亲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政策照顾类型

备注

母亲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1

 

 

 

 

 

 

 

 

 

 

 

2

 

 

 

 

 

 

 

 

 

 

 

3

 

 

 

 

 

 

 

 

 

 

 

4

 

 

 

 

 

 

 

 

 

 

 

注:1、本表由政策照顾证明单位填写,汇总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政策性照顾一次性处理,逾期未申报的,一律不再接受处理。政策照顾类型包括招商引资、台胞、引进人才等,请于2022710前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具体证明材料按序附在本汇总表后。



附件7

2022年禹会区中小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汇总表

序号

县区

   

招生咨询电话

1

禹会区

教体局

咨询电话

4045856

安徽省蚌埠第七中学

0552-4034819

2

安徽省蚌埠第十中学

0552-3970556

3

蚌埠二中禹会实验学校初中部

0552-4111316

4

蚌埠市禹会区白衣初级中学

0552-3073166

5

蚌埠市禹会区庙前初级中学

0552-3821926

6

蚌埠市禹会区孝仪初级中学

0552- 8568003

7

蚌埠市禹会区马城中学

0552-8581186

8

北京师范大学蚌埠附属学校

0552-7288609
0552-7288610
0552-7288589

9

蚌埠市大庆路小学

0552-4928218

10

蚌埠市前进路第二小学

0552- 4017535

11

蚌埠市胜利西路小学

0552-7157273

12

蚌埠二中禹会实验学校小学部

0552-4112192

13

蚌埠市朝阳路第一小学

0552-4043708

14

蚌埠市张公山第一小学

0552-4081637

15

蚌埠市迎河桥小学

0552-4125051

16

蚌埠师范第二附属小学

0552-4081158

17

蚌埠市张公山第三小学

0552-4098651

18

蚌埠市朝阳路第三小学

0552-4012052

19

蚌埠市禹会区长青乡中心小学

0552- 3306661

20

蚌埠市禹会区涂山风景区中心小学

17755241205

21

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中心小学

0552-8582616

22

蚌埠市淮海小学

0552-3972921

23

 

秀水实验学校(筹)

0552-3972370



附件8

2022年蚌埠市市区网上招生报名操作办法

  申请人可通过电脑端或者手机端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以及办理状态查询。电脑端报名网站: http://bb.ahzwfw.gov.cn/安徽政务服务网 蚌埠分厅,选中飘窗中的2022年蚌埠市网上报名系统。手机端为在“皖事通”app首页中选择蚌埠市市区网上报名。
  1、公办学校一年级网上报名操作办法
  市区适龄儿童入学新生分为如下四种类型:
  第一类: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本市市区有房产(已交付)
  第二类:适龄儿童监护人为拆迁还原户
  第三类: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本市市区无房产
  第四类: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本市市区无房产,仅拥有或居住于公租房、小产权房等。
  申请人在填报前,需先行确认入学类型(入学类型从以上四类进行选择)及入学意向(公办学校)后再进行申请。按要求或提示填写相关必要信息进行报名信息提交等。



附件9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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