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国家禁止使用的氟苯虫酰胺、硫丹、灭多威等多种农药仍在销售使用”(问题号74)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国家禁止使用的氟苯虫酰胺、硫丹、灭多威等多种农药仍在销售使用
二、整改实施主体
蚌埠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家禁止使用的氟苯虫酰胺、硫丹、灭多威等多种农药仍在销售使用的问题”摸排整改工作,及时制定排查工作方案,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禁止使用农药行为;定期组织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培训。
四、目标任务
杜绝国家禁止使用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
五、完成时限
2021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在生产领域,按照省、市整改办的有关要求,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全覆盖排查农药生产企业情况。经全面摸排,蚌埠市共计5家农药生产企业均未发现有生产国家禁止使用的氟苯虫酰胺、硫丹、灭多威等多种农药的行为。
在流通领域,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对农药销售经营户进行摸底,摸排检查农药经营门店990家,未发现蚌埠市农资经营门店有销售国家禁用农药的行为。
在使用领域,重点对890个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大户等农药使用主体进行禁用农药使用调查,未发现有使用国家禁用农药的行为。
加强了农资经营户和种植专业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了解禁限用农药知识而及科学使用农药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利用广播、微信群、官方网站及现场宣传广泛进行国家禁用农药宣传。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930628
电子邮箱:ahnyfgk@163.com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