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3-02-07 11:05 信息来源:蚌埠市司法局 浏览量: 【字体:  

一是持续释放“放管服”改革新动能。坚持运用法治手段打造服务型政府,全面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告知承诺等便利化措施,完成市、县、乡三级横向衔接、纵向贯通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体系构建。2022年,全市网上办件总量367万余件,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99.05%。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上压缩94.19%,即办程度达84.04%,“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99%以上。实现长三角地区电子驾驶证、道路交通运输经营许可证等9类电子证照跨省应用,101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的7×24小时不打烊自助办服务。贯通国家、省、市三级自建业务系统68个,持续打通“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

二是持续打造“良法善治”新境界。针对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群众关注度高的领域,充分行使地方立法权,先后制定《蚌埠市城镇绿化条例》《蚌埠市城市管理条例》《蚌埠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等13部地方性法规、10部政府规章,以“良法”促“善治”,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难题依法得以解决。

三是持续探索“多元调解”新路径。运用市长热线等渠道,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对政府建设反映强烈的问题,充分运用法治的办法化解矛盾、服务群众。在全省率先成立专业性行业性网络在线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和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人民调解工作站。推动建立多方主体参与的多元化解纠纷工作体系,建成规范化调解组织1263个,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调解网络全覆盖。建立综治牵头、司法为主,信访、公安、法律服务共同参与的化解矛盾纠纷“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和矛盾纠纷化解排查、调处、回访、分析、预警预防“五步工作法”,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

四是持续彰显“依法行政”新高度。把权力关进笼子,依法行政更规范。《蚌埠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出台,求解“一言堂”,减少“拍脑袋决策”。通过推进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动态调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内容,全面完成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等重点工作任务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前,蚌埠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17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不久前,该市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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