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老集镇乡村振兴专干(网格员)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曹政〔2023〕1号
曹老集镇乡村振兴专干(网格员)
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乡村振兴专干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动力,确保乡村振兴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镇有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任务的15个村居乡村振兴专干及网格员。
二、考核内容(100分,5元/分)
(一)新识别监测户申报工作(20分)。申报材料内容按要求规范填写,出现缺项、逻辑不符、信息错误等每项扣5分。申报流程及各环节审批时限符合标准,出现超期审核、流程材料缺失等每项扣10分。
(二)建档立卡和数据平台信息化管理工作(20分)。监测户信息填写完善,符合逻辑,系统数据及时更新等,出现上述问题每项扣5分。
(三)协助帮扶责任人开展帮扶工作(20分)。帮扶手册帮扶措施填写规范,针对性制定帮扶措施,帮扶措施、帮扶成效及时更新等,出现上述问题每项扣5分。
(四)易返贫致贫户动态管理工作(30分)。对于新识别监测户家庭收支、“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等相关情况及时关注,出现变动及时上报更新,解决问题等,出现上述问题每项扣5分。
(五)日常工作(10分)。积极参加上级培训、工作例会,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完成乡村振兴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出现工作拖沓,等上述问题每项扣5分。
三、各项检查奖惩
接受上级乡村振兴部门各项相关检查,出色完成考核任务的,按年度对所在村居书记、乡村振兴专干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对于在镇级检查中出现漏评、“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重大问题或检查出的问题作为突出、典型问题进行通报的,每次扣除所在村乡村振兴专干100元绩效;
(二)对于在区级检查中出现漏评、“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重大问题或检查出的问题作为突出、典型问题进行通报的,视情况扣除所在村乡村振兴专干1个月绩效,并对村居书记进行通报批评;
(三)对于在市级检查中出现漏评、“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重大问题或检查出的问题作为突出、典型问题进行通报的,视情况扣除所在村乡村振兴专干1个月以上绩效,同时视情况扣除村书记当月部分绩效,并按照上级要求给予相应处理。
(四)对于在国家级、省级检查中出现漏评、“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重大问题或检查出的问题作为突出、典型问题进行通报的,视情况扣除所在村乡村振兴专干3个月以上绩效,同时视情况扣除村书记1月以上绩效,并按照上级要求给予相应处理。
(五)在各级检查中,通过各种方式检查到乡村振兴网格员对应知应会内容及本网格内基本情况,回答有较大差距受到通报的,视情况给予下列处罚:受到镇级通报的,扣罚补贴50元;受到区级通报的,扣罚补贴100元;受到市级以上通报的,扣罚补贴200元;作为典型问题受到省级以上通报的,扣罚补贴600元。
(六)各类检查中乡村振兴专干或网格员连续受到两次处罚的,由村居书记在全镇大会上做表态发言,连续受到3次处罚的,责令更换乡村振兴专干或网格员并给予村居书记相应组织处理。
四、工作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
(一)补贴标准。根据2022年8月8日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乡村振兴专干工作绩效暂定每人500元/月,乡村振兴网格员绩效暂定200月/月,实际发放金额按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二)发放方式。根据季度考核分值,乡村振兴专干工作绩效实行按季度打卡发放。
淮上区曹老集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