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支队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0:12来源: 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支队浏览量: 【字体:   打印

2020年,市卫监支队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按上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根据《市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认真梳理了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健全公众参与工作机制,扩大公众范围,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邀请媒体和社会监督员列席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及时公开。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2、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接收、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每年按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政府信息管理。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由支队办公室牵头,由办公室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各科室协调配合。目前,暂无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未因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4、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蚌埠市民营医疗机构监管平台。自2019年5月份平台正式上线,可在线监督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实时进行举报投诉,实现了在线监管,保障了消费者的就医安全。平台具有“三实三方”监管的特点。一是实时性监管。群众随时可以通过扫描张贴在医疗机构的二维码直接进入监管平台,了解医疗机构信息,对违法违规行为在线举报投诉。二是实用性监管。群众可以通过平台实时查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等级及诊疗科目、医护人员等依法执业信息,既可以方便就医,又可以现场对照发现医疗机构存在问题。三是实诚性监管。医疗机构监管平台提高了医疗机构自律水平,也实现了对医疗机构的“放管结合、分类监督、动态监管”。四是三方监管。平台改变了过去执法部门监管的单一模式,实现了卫健执法部门、患者、社会三方对医疗机构的实时动态监管。同时平台还结合监督检查、随机抽检、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相关信息,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动态风险预警,并及时公示。全年平台运转正常。

5、监督保障。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包括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支队“支队开放日”活动制度、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政策解读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2

14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仍存在很多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工作人员缺乏专业培训,对政务公开平台的操作熟练程度还不够。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录清单有待进一步梳理明确。四是政务公开工作未形成合力。目前全支队的政务公开工作仅由办公室负责,其他科室因疫情防控等重点检查工作对政务公开尚不重视,未形成全局一盘棋的工作合力。

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形成分管领导带头抓,科室负责人协同抓,各科信息员具体抓的工作体系。领导班子要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一起同部署,同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全面依法履职。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卫生监督员培训课程,稳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要切实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

二)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解读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市的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三)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普及。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是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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