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附件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供销社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蚌埠市中山街153号四楼;邮编:233000;电话:0552-2046284;电子邮箱:ahbbcoop@163.com)。
一、总体情况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扎实开展全省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蚌政办秘〔2020〕46号)印发后,我社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部署安排,围绕八个方面重点任务结合实际推进落实,圆满完成年度公开任务。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21条,其中,决策公开信息23条,执行和结果公开信息16条,管理和服务公开信息106条,新闻发布信息5条,政策解读信息10条,回应关切8条,依申请公开信息36条,监督保障信息12条。规范性文件底数4件,清理2件,现行公开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全年没有发布虚假、不完整信息,没有出现泄密事件。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信函、当面提交、传真、网页申请等方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抓公开职责分工。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对照《主动公开目录和内容标准》,进一步梳理市供销社主动公开事项,修订完善市供销社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明确39项主动公开事项和责任科室,并督导责任科室按照责任分工推进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抓公开信息安全。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坚持每日巡网制度,杜绝网站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栏目不及时更新、错链死链等问题。根据每月网站内容质量监测报告和日常运维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整改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全面排查整改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安全规范。
(四)平台建设
一是抓网站和新媒体建设。“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网”“市供销社网站”作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子站,配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修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融通,将政府公开信息同步推送到“蚌埠供销”微博微信新媒体,进一步提升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
二是抓互动平台建设。完善“市供销社网站”“蚌埠供销”微博微信新媒体在线互动功能,确保在收到留言咨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
(五)监督保障
一是抓信息公开规范。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20〕4号)《蚌埠市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工作计划》部署要求,制定《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六提六促”第一阶段专项行动整改工作方案》《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六提六促”第二阶段专项行动整改工作方案》,分二个阶段对已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7个方面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整改清单,督促责任科室及时更新、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二是抓信息整改落实。根据全市政务公开第1次、第2次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培训活动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清单,在规定时限内逐项完成重大决策预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精准脱贫、新闻发布等信息栏目的整改工作。
三是抓工作能力提升。持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工作,修订完善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制度。利用周例会,解读政务公开栏目标准化内容,以主动公开、解读回应等为重点内容强化各科室人员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信息发布水平。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市供销社不涉及此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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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43642.08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 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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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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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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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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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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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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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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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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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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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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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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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 持 |
结果 纠 正 |
其他 结 果 |
尚未 审 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当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主要问题
一是部门文件公开末提供文本下载功能。招标采购信息未公开招标采购预算及中标候选人公告。
二是政策解读材料未公开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流程公开不全面。
三是未及时公开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任务分解信息。
2.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科室。
二是强化落实整改。对照问题清单,督促责任科室及时公布和补充完善相关信息,问题整改后,后期的公开信息做到及时规范发布,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举措
1.主要问题
一是整体推进不够均衡有力,有的科室仅能满足于完成基本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强,整体水平还有待提升。
二是新闻发布形式单一。因供销社的服务职能和社会热点关注偏少等原因,缺少新闻发布会等发布形式。
2.改进举措
一是职责分工再明确。根据省、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的主要任务、工作重点,根据市供销社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完善职责分工和工作举措,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二是新闻发布再加强。根据供销社职能,丰富新闻发布形式,以服务乡村振兴为重点,就相关重要会议、重大政策、重要部署、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出供销社声音,让社会更多的了解供销社、支持供销社工作。
三是学习培训再发力。持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工作,通过专题集中学习和邀请专家辅导,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再学习再研讨,吃透用好政策;同时,收集全国供销社系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好做法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通过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