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及时、主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较好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现编制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经开区安民路100号;邮编:233000;电子邮箱bb315bgs@126.com)。网址:http://www.gongtong1688.com/public/column/22241?type=4&action=list
2020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0条。其中包括,部门文件36条,规范性文件立改废13条,意见征集8条,意见反馈 9条,规划计划1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2条,机构设置2条,人事信息10条,财政资金7条,应急管理42条,精准脱贫8条,权责服务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1条,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7条,行政权力运行531条,双随机一公开40条,重点领域公共监管信息383条,新闻发布12条,政策解读36条,回应关切34条,监督保障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完善申请表,上传依申请公开案例范本,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答复书格式,为社会公众申请政府信息提供指引。局属各科室部门在办理依申请公开过程中,注意书面、网上等申请件查收,收到申请件后及时审查申请内容是否明确,材料是否齐全,并及时联系沟通,告知申请人已受理、答复期限,了解申请目的或用途等,尽可能劝说取消投诉、多头等无效申请,做好登记备案。对申请公开的全部信息逐条进行审查、核对,不遗漏,区分类别规范起草答复书,答复书按照程序经过分管负责同志以上审批后编号、发布、存档,依申请公开工作逐步规范。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以通过市政府统一信息公开平台、我局政务网站和受理中心申请。2020年度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收到3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全部已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成立市场监管政务信息公开联络员工作群,将涉及市场监管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业务科室部门全部纳入其中,坚持迅速将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周分析、月调度”、“日查网、周督促、月通报”、“季度测评通报”等制度落实整改到位,对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施常态化监督管理,较好促进了公开工作落实,做到问责到位。突出重点领域加强食品和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信用信息、价格与收费、知识产权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力度。按月更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特殊食品监管信息。每周更新食品抽检信息,及时更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权利信息。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坚持舆论引导、主动发布,加强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努力提升市场监管信息宣传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监管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为市场监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平台建设情况
推进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高效灵敏的信息反应机制,印发《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办法》,明确了各部门宣传报道工作年度任务,进一步加大了宣传报道工作的奖励力度,提高了稿件的奖励标准,有效激励全系统工作人员参与信息写作的积极性。今年已在《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质量报》《中国医药报》《中国知识产权报》等国家级媒体发表稿件30余篇,有4篇信息在头版刊登。在《安徽日报》《安徽市场监管》《蚌埠日报》和《淮河晨刊》等各类报刊发表宣传信息稿件210余篇。
和蚌埠日报社、蚌埠广播电视台签订战略框架协议,每周固定时间在蚌埠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和《蚌埠日报》刊播“市场监管热点扫描”专栏,对全市市场综合监管情况进行深入报道,解读政策法规、跟踪整治工作进展,发布消费提示、普及安全知识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栏目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和喜爱。”市场监管热点扫描”已制作刊播50期,“在当地成为品牌栏目,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市场监管信息,每天更新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今年截止目前,已发布微信公众号文章1678条,发布微博3536条。政务微博@蚌埠市场监管在全国市场监管微博账号影响力最高排名位列第三位,单篇阅读量最高达93.4万。实现传统宣传与新媒体宣传相结合,线上线下无缝衔接,有效扩大宣传范围和影响力,讲好新时代市场监管故事。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市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长办公会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放管服”改革、价格监管等专题汇报,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管理办法》《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理顺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市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各科室部门确定专门人员加入市场监管政务公开联络员QQ工作群,具体负责本科室职责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更新等工作。组织学习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将指引中要求基层公开指标列入省局食品安全考核指标,推进基层食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同时利用会议、培训、座谈等时机常态化解读宣传,强化基本标准;完成主动公开目录新增加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目录及其16项子目录,指导各层级分别完成主动公开目录、内容标准调整工作,细化具体标准,推行“照单公开、照标准公开”工作模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积极征求群众意见,认真吸纳群众的评议意见和建议,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020年,蚌埠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各项工作部署,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作为落实“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先手棋”,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序推动复工复产,不断便捷市场准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年新登记企业16045户,同比增长17.8%,连续七年实现两位数增长。2020年4月,我局企业开办工作获得改革创新奖,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
一是企业开办便捷度持续提升。围绕“六个一”“零成本”要求,不断做优企业开办服务。为企业开办单位提供免费“大礼包”,实现将营业执照、5枚印章、税控盘和优惠政策“一袋拎取”,增强了办事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在市政务中心企业开办自助服务区,增设自助服务终端一体机,实现7*24小时不间断全天候企业设立自助服务。截止2020年底,全市市场主体存量达28.9万户,比改革前增长5.9万户,增长率达23.9%,企业开办一日办结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全面推广“多证合一”及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全市16个部门,围绕57个事项,进一步完善“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实现“一套材料、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站办结”。2020年全市累计核发“多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16045份,使用率达100%。推深做实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实现全区域、全业务、全类型网上办理,“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做到了“减少现场办理次数,降低人员聚集”,从而在疫情防控期间优势凸显。
三是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牵头组织全市20个部门,围绕106个事项,制定并公布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优化审批和强化监管措施,建立了月报表制度,截止2020年底,新增涉及改革办件31501件,涉改事项32项,法定审批时限平均压缩掉75%。积极探索“一照通”改革。在广泛调研、外出学习考察的基础上,向市政府报送了《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已完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召开协调会,目前正在开展重大行政事项方案论证工作。
四是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有序推进。从压缩公告时间、扩大适用范围、精减登记材料、建立容错机制四个方面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全年简易注销办结3278户,占同期注销企业77.3%。
五是多举措加强疫情防控,护航企业复工复产。疫情严重时期,按照市局要求有序应对、科学部署,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邮寄办、自助办”五办服务,使窗口工作有序开展;启动“应急审批”,对医用防护服、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液、酒精等许可、备案开辟“绿色通道”,实施快速审批;对全市招商项目重大项目,建立在线预审、委托代办、绿色通道、容缺后补、上门服务等系列工作机制,为康宁药用玻璃、长安保险、大富科技、可牛了乳业等一批企业入驻我市提供了优质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1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6 |
|
234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0 |
|
5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00 |
2 |
256 |
|
行政强制 |
10 |
|
7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150万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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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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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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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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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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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解读不够深入。不断深化政策解读的力度。按照“深入分析、及时解读、强化引导”原则,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政策制定的依据、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下一步工作打算等。继续发挥专家、新闻媒体等多方解读主体协调配合的作用,形成持续有效的解读氛围,深入解读政策的新特点、新变化和新趋势,提升解读的有效性、通俗性和可读性。
二是信息发布质量不够高。对于政务公开信息要素把握不全面,不能完整、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部分信息项目审批信息要素不全、发布不规范。重大政策预公开中,政策意见征集、反馈发布不能一一对应,意见征集未明确征集截止日期等问题仍有存在。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需进一步拓展。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从公众视角出发,及时公开公众关注领域及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阅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