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1 16:47来源: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浏览量: 【字体:   打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由蚌埠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制。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局门户网站“wlj.gongtong1688.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蚌埠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蚌埠市蚌山区东海大道3115号,电话:0552-3125403,邮编:23304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始终认真贯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安徽省政府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有关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深化疫情防控、行业复苏、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重要作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 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20年通过各种渠道(信息公开网、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主动公开信息2168条,其中信息公开目录网信息224条,门户网站信息312条,“蚌埠市文化和旅游局”微博公众号信息862条,“珠城文旅”微信公众号信息770条。

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重点围绕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措施,建立扶贫产业保险,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等,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等扶贫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文化遗产保护、文化惠民活动等信息。认真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运用客观事实、采用丰富多样形式对出台的相关文化、旅游惠民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及时准确、灵活生动地传递政策意图,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进一步落实“4·2·1+N”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全年举办三场新闻发布会(因新冠肺炎疫情取消一场),对涉及我局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通过回应社会关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了解读。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全年蚌埠市文化和旅游局共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个人申请信息公开3件(均为互联网申请),办结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和“依法、及时、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严格履行政务公开责任机制,确保敏感信息、公民隐私不得泄露。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将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积极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改版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栏目更新、维护和安全防护工作。同时,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将政府有关信息同步公开在微信、微博公众号上,通过定点推送、有奖参与等多种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参与蚌埠文旅工作,不仅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懂,而且使群众能监督、易参与,以优质的服务供给提升群众对文旅工作的满意度。

(五) 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工作流程、公开渠道和时限。实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在文件制发过程中就明确信息公开属性,不予公开的应说明依据理由,并随公文运转流程对公开属性逐级审签,正式印发的文件要标注公开属性,从源头上杜绝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

0

6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6

0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2

+13

1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

495.4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逻辑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重点领域部分栏目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二是少数栏目管理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围绕文旅行业复苏,加强热点舆情的预判、跟踪和处置,围绕文化、旅游、广电领域的民生问题做好信息主动公开,严格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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