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商务和外事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1-01-29 17:33来源: 蚌埠市商务和外事局浏览量: 【字体:   打印

蚌埠市商务和外事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度)

本年报由蚌埠市商务和外事局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编制,内容主要分为6个部分:1.总体情况;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3.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统计信息起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蚌埠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gongtong1688.com/public/index.html)、蚌埠市商务和外事局门户网站(http://swj.gongtong1688.com)下载。对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均可与蚌埠市商务和外事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中良大厦709室;邮编:233000;电话:0552-2153561;传真:0552-2153562;电子邮箱:bbswj0711@163.com;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30分-5点30分)。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蚌埠市商务外事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市商务工作重点和人民关切,以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和强化配套制度保障为抓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我局商务工作透明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梳理修订权力清单,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事项清单31项,并在服务指南中详细列明办事依据、条件、程序和示范文本。2020年在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806条,公布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48条,招标采购信息14条,应急管理信息63条,重点领域信息14条,政策解读信息22条,新闻发布信息16条,回应关切类信息35条,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受理公开申请2件,一件因非本部门掌握未公开,一件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标准,使得我局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进行,易于理解,保障民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同时结合现下本单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复苏的工作重点,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以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不断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审查机制和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等,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的规范管理以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对公众关切的回应工作,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务信息。

(四)平台建设

我局切实发挥官方网站以及新媒体平台的积极作用,加强政务公开和政策文件解读,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突出官方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要平台的作用,不断优化公开目录,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格式和丰富内容。做好日常巡查和重要节假日网站技术值守管理,严防安全、泄密、无效链接等问题。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频率管理和审核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部署。由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结合科室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各科室的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同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做好相应工作部署。

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开规范以及可行。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审查机制、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填报和审查流程,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进行。

三是实行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由局办公室牵头,对出现信息错漏等问题,第一时间反馈至科室,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的公信力。同时实施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力、工作懈怠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取消评先评优、依法依规等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0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参差不齐,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认知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表层化,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不足;三是民众政务参与度不高,群众理解有难度,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一方面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另一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以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水平。

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及时督办各科室信息发布工作,抓好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六保”“六稳”工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集中发布,切实提升公开信息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便于民众理解,利于民众办事,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可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展示业务制度流程。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的信息公开栏目,凸显信息公开栏目主题,进一步规范子栏目设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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