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08:29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浏览量: 【字体:   打印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工作的通知》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根据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重点领域等分类严格执行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更新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条例,加强政策解读的规范性,按照七要素全面深入进行解读。及时更新单位概况、负责同志简历、内设机构职能等信息,对系统内各级办事机构的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按市政府要求统一梳理成表格;梳理修订权力清单,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事项清单57项,并在服务指南中详细列明办事依据、条件、程序和示范文本。 2020年在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1367条,公布机构设置信息20条、人事招考类信息1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6条、政策解读类信息15条、重点领域信息710条、新闻发布信息13条、回应关切类信息11条,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的函》(皖司函〔2020〕252号)要求,集中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中规范性文件底数4条,清理0条,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条,已全部完成对外公开,并同步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服务等。

2、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依申请公开13件,其中4件属于“已主动公开”、6件属于“同意公开”范畴,已按时限要求予以答复;1件属于“重复申请”范畴;另2件属于“申请信息不存在”范畴,对申请公开内容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或申请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了申请人,并把能够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关名称和联系电话告知了申请人。现无在办理的依申请公开。

3、政府信息管理

专人专岗进行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做好栏目调整和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发布工作,根据第三方监测结果积极自查整改。新增“两化”信息栏目,并按时维护,更新信息。

4、平台建设

    将“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网”“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在信息公开网新增“两化”栏目,紧跟时事在市局网站新增“疫情防控阻击战”、“书记、市长谈环保”、“治理白色污染”等专题专栏,并按时更新相关信息。同时,将政府有关信息同步公开在“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和“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微博上,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5、监督保障

根据第三方监测结果积极自查整改,通过反馈的问题整改清单,及时补缺,限期整改,不断提高本部门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在局网站设有互动交流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网设有依申请公开平台,并公开环保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微信微博也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减1

212

行政规划

1

0

0

其他权力

5

0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0

13

行政强制

2

0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494.1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是:一是负责相关工作的是刚入职的新同志,对相关业务及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不了解、不熟悉。二是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研究还不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局进行了以下改进。

(一)加强对新接手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生态环境工作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办组织的研讨培训会,向第三方检测人员与政务公开办工作人员学习讨教。

(二)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增加与业务科室的交流,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中依然存在意见征集较少、公众参与度不高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相关科室政务公开的学习,增强意见征集的意识,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加强与部门间的沟通,与社会公众的互动,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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