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5:44来源: 市财政局浏览量: 【字体:   打印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蚌埠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蚌政务办〔2023〕2号)要求,并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我局进行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蚌埠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蚌埠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1699号金融中心B座2303室,电话:0552-2046722,邮编:233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蚌埠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蚌埠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等有关要求,规范工作流程,严审信息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公开质量,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聚焦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收支、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全方位、全要素、全流程及时进行公开。围绕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大减税降费、财政支出进度、专项债券发行、融资担保、政府采购、援企稳岗等财政政策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落实,确保政策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针对群众企业关心的会计考试、房租减免、减税降费、产业扶持政策等热点问题,在蚌埠市财政官网开设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开通部门信箱实时与网友互动,全年共答复网友留言239条。通过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策知晓率执行率。按规范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行政检查信息公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内容公开等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2件,其中已主动公开和同意公开的11件,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或没有现成信息无法提供的10件,其中包括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1件。在办理过程中,我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相关规定要求,强化办理人员的依法行政和服务意识,主动与申请人联系,依法及时提供其所需信息。当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或无法提供时,能够向申请人详细解释说明情况,争取申请人理解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法定内容公开,持续推进国有资产、项目绩效、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重要财政信息公开。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完善蚌埠市财政局《关于严格落实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三审”制和发布流程的通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推进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创新搭建“蚌埠市市级产业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统”,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显着位置设置链接入口,开展政策发布、企业申报、信息推送、资金兑现等全链条线上服务,极大方便企业匹配和申报产业政策。借助“蚌埠财政”微博微信公众号局门户网站,对财政部门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主动解读答疑。全年,通过政务微信微博发布信息326条,累答复群众留言241人次。

(五)监督保障。根据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制定局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将责任分解到科室,将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充分发挥科室公开主体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安排局属财政监督局对258家市本级及其二级单位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进行检查,确保相关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5.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2

0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针对2021年年度报告中提及的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主动回应不够迅速等问题,进行逐项整改提高,取得较好的效果,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向社会征集意见较少。我局工作中产生的决策文件,大多是内部文件,部分文件仅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规范性文件形成后,不能及时的进行解读,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三是国企监管信息不多。对市本级国有企业监管工作中产生的信息不多,信息不能及时公开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意见征集力度。强化各科室法治政府建设意识,在产生重大决策文件时,按照能征集、尽征集原则,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提高决策针对性、有效性。二是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水平。按照《蚌埠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政策制定时同步进行政策解读,不断丰富解读形式,采用图解、漫画、媒体解读等形式让百姓更容易理解政策。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针对百姓关心的减税降费、会计考试、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热点问题,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回应,切实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加大助企纾困、减税降费等政策公开,置顶并及时更新《安徽省财税优惠事项清单》,方便企业群众进行查询。创新搭建“蚌埠市市级产业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统”,推动政策发布、企业申报、信息推送、资金兑现等全链条线上服务,为企业精准匹配产业政策提供便捷。

文件下载:蚌埠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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