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5:56来源: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浏览量: 【字体:   打印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并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我局进行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蚌埠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蚌埠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1699号金融中心B座2312室,电话:0552-2048871,邮编:233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蚌埠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有关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指导下,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审信息格式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加强信息保密审查,规范信息发布管理。经市人大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债务、国企监管、精准脱贫、民生工程、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按季度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情况,及时更新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着力打造阳光财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我局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网、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308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规定要求,强化办理人员的法律和服务意识,在确保程序合法、流程合规的情况下,主动与申请人联系,了解其所需信息并依法及时提供。完善登记、传阅、办理、答复、寄送、归档的工作流程,按照“一申请建一档”的要求,所有材料全部归档。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全部办结。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省、市五公开栏目有关规定,完成决策、执行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栏目优化调整,新设“六稳”“六保”工作公开专栏,针对我局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责任栏目,及时将财政信息公开公示,做到所有栏目均有更新。按照《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20〕4号)精神,提升基础信息和重点领域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平台建设。

)平台建设按照市政府办统一部署要求,加强对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日常维护,根据实际信息发布需要,及时整合栏目内容。借助“蚌埠财政”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及局门户网站,对财政部门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主动解读答疑,同时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及时应对处置。全年,通过微博发布信息155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8条,各平台累积答复群众留言136人次。

)监督保障工作情况。对照《蚌埠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到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并列入年度“千分制”目标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整改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严格对照要求进行整改,全面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0年蚌埠市财政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14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1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七)项

信息内容

公开渠道

财政预算、决算

政府信息公开网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47.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情况

蚌埠市财政局(国资委)作为一级编码单位,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2名。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政务服务全实行网上办理,市级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线上缴费进一步扩展,完成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财政管理更加阳光透明、科学规范。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深刻认识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的内容不够规范,形式较为单一,通过视频、图片等多媒体方式解读的不多;二是政府性债务、国企监管等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发布的内容不够全面;三是向公众征求意见建议的信息较少,不能很好的通过听证会、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汇集民智

2020年度,省、市测评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落实。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强化财政干部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要求规范性文件制订时配套进行政策解读。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加强基础信息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本部门办理的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文件下载:蚌埠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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