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蚌埠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6 16:09来源: 市司法局浏览量: 【字体:   打印

 

为推进市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蚌埠市司法局拟编制2023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

一、征集范围

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属于市政府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下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征集时间

202326日至2023228

三、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通过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民意征集”栏目围绕上述征集范围提出建议。

电子邮箱:fzb3131710@163.com

传真:0552-2046836

通信地址: 蚌埠市蚌山区中荣街95

邮编:2330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