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蚌埠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蚌政办秘〔2022〕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蚌埠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围绕建设皖北区域医疗中心,全面提升公立医院诊疗能力和管理水平,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省域内就诊(住院)率提升至97%以上;
——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
——力争市属公立医院实现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零的突破,建成10—1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力争市属三级综合医院在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达到A等级及以上,在省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进入全省前20名。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加快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加快推进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力争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安徽医院2022年底前开工建设,2025年底前投入运营。支持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人民医院合作,建设综合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2)依托与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结对共建,加快市第三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进度。
(3)建设高水平医院,全力支持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打造国家级高水平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打造省级高水平医院。支持市第一人民医院创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皖北儿童医学中心,支持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三级甲等医院创建和省级心血管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
2.推动公立医院集团化发展。
(1)推广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建设经验,在市区范围内以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作为牵头医院组建医疗集团,医疗集团内实行医疗、运营、信息一体化管理,探索市级医疗集团建设新模式,推动省属、市属医疗机构在差异化中共同发展。
(2)统筹区域医疗资源,依托医疗集团,推动建设市医学检验中心、市医学影像中心、市消毒供应中心等,实现综合能力提级、辐射带动皖北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
3.全面深化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
(1)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落实“两包三单六贯通”政策,推动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提标扩能,县级公立医院中的三级医院占比达到50%以上。推动县域医学影像中心、医学检验中心和消毒供应中心建设,实现医共体内资源共享。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普遍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至少1家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通过中心药房、下派医护团队以及实施医保倾斜政策等举措,畅通患者下转渠道。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增强签约居民对家庭医生的信任感,到2025年,全人群签约率达到40%左右,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70%左右,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推进县域医防融合,2022年,五河县先行试点,2023年,实现县域医防融合全覆盖。
(2)落实“五包十统一”建设路径,2022年,实现医联体覆盖城市所有街道社区。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用房,足额保障人员经费以及必要的医疗设备。
(3)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将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以慢性病为主的普通门诊逐步下沉基层,到2025年,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基层诊疗量占比稳定在60%以上,三甲综合医院普通门诊服务量减少30%以上,医联体内慢性病一体化管理水平有效提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bat365在线登录官网_365app安卓客户端下载_28365365体育官网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下同)〕
4.建设高标准重大疫情救治与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加快区域性传染病救治基地建设,强化区域内各级综合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与体系建设。坚持中西医并重,凸显科技创新支撑,贯通人员、信息、资源等要素,建成高水平的平战结合、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高标准建设皖北卫生应急救援基地,完善院前急救模式与网络建设,增强陆上、空中救援力量,打造城市15分钟和农村30分钟急救圈。(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5.持续推进中医药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加快推进市中医医院省级中医医疗中心建设,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推动医疗资源整合,把学科建设、中医特色、人才引进培养、治未病和康复能力、应急和救治能力、医院信息化等领域作为重点建设内容,推动医防融合和中西医协同发展。组建3个中医专科专病联盟,建成3—5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在区域内发挥辐射带动效应。积极争取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提升县级中医药服务能力,力争县级中医院全部建成三级中医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县人民政府)
(二)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6.加强专科能力建设。
(1)推进重点专科建设。力争市属公立医院实现国家重点专科零的突破,建成10—1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2)加快专科医院建设。开展健康口腔暖民心行动,打造15分钟健康口腔服务圈,依托市第二人民医院老院区建成市口腔医院,加快推进蚌埠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建设工作,把蚌埠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建成三级口腔医院。加大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心脑血管中心建设力度,2025年前投入运营。市第四人民医院增挂“市康复医院”牌子,推动医院转型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7.推动公立医院差异化发展。坚持规划引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规划布局要求,实施公立医院差异化发展策略,统筹公立医院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发展,全面提高疑难危重症的诊疗水平,不断优化区域医疗资源布局。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重点发展肿瘤科、呼吸与危重症科、普外科、骨科、心脑血管科等;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重点发展神经外科、泌尿科、康复科等;市第一人民医院重点发展儿科、骨科(微创关节和微创脊柱方向)、消化科(内镜)、内分泌科(甲状腺治疗方向)、泌尿外科,打造甲状腺治疗中心、糖尿病治疗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重点发展心血管科、眼科、口腔科、骨科(断指(肢)再植方向),打造国家级房颤、胸痛双中心;市第三人民医院重点发展消化内科、烧伤整形科、骨科(创伤和关节运动方向)、普外科,依托“五大中心”建设打造区域急危重症急救中心;市第四人民医院重点发展康复相关专业,打造医养康复示范中心;市第五人民医院重点发展以感染性疾病诊疗服务为主的传染病及新发传染病诊疗,打造全民健康管理中心、医学康复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职业病防治中心;市妇幼保健院重点发展中医儿科、儿童保健科,打造市妇女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市中医医院重点发展中医康复并做好与国外高水平医疗机构的合作,提升中西医结合的泌尿、神经、肛肠、妇科专科能力,打造康复诊疗中心、泌尿肾病中心、神经系统疾病中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8.信息化赋能高质量发展。
(1)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提高群众看病就医的便捷度、满意度。推进看病就医电子健康卡“一卡通用”,优化就医流程,改善患者体验。
(2)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2025年,三甲医院达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5级以上,二级以上医院达到4级以上;三级医院院内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四级甲等以上水平,二级医院达到四级乙等以上水平;三级医院智慧医院覆盖率达50%以上。
(3)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间信息共享,积极对接省云平台建设,“十四五”期间实现公立医院跨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互认。
(4)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智慧医疗云平台等项目建设,搭建卫生健康基础数据和应用统一标准、统一环境。2023年实现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居民授权调阅共享,完成统一支付平台、电子票据等系统建设。2025年实现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和综合管理等数据资源互联互通。
(5)深度融合“人工智能+互联网医院+医联体”,构建覆盖院前院中院后和全生命周期的整合型服务体系,2023年智联网医院建设拓展到各级公立医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资源局)
9.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综合医院积极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MDT)服务,中医医院推广中医综合诊疗和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落实临床药师下临床制度,临床药师参与疑难复杂疾病多学科诊疗。加强责任制整体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深化优质护理服务。规范开展日间手术,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10%以上,三级医院达20%以上。持续优化服务流程,三级医院门诊分时段预约比例达80%以上,三级医院设置入院准备中心提供入院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三)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10.健全运营管理体系。
(1)成立运营管理委员会,常态化推进公立医院经济管理活动,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推进业务管理与经济管理深入融合,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经济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2)实行公立医院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推动建立科学决策、分工负责、协同落实、分析评价、沟通反馈的高效运营管理机制。强化成本管控与投入产出评价,提升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平均住院日、百元资产医疗收入、病例组合指数(CMI)、万元收入能耗等主要指标达到苏浙同类医院水平,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1.实行绩效考核目标管理。2025年前,60%以上市、县公立医院均达到B等级及以上,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达到A等级及以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薪酬分配、院长年薪制、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12.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面开展医疗质量提升行动,发挥各专业质控中心作用,持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强化合理用药管理。推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类管理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管理。制定医疗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推动各级公立医院责任到科室、责任到人,从严从实抓好医疗损害责任追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3.深化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
(1)全面深化与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合作,巩固完善“执行院长、执行主任”等工作机制,持续实行“沪招蚌用”人才柔性使用制度,推进医、教、研全方位合作,提升疑难危重症临床诊疗水平,到2025年,三级综合医院四级手术占比达到25%以上。提升合作科室建设水平,拓展合作科室内涵,推动全方位、全领域合作,实现与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优势学科合作全覆盖。推动专科诊疗中心和“国之名医”工作室建设,依托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上海同济大学癌症中心蚌埠分中心,实现技术、管理、品牌“三个平移”。提升科研创新突破能力,到2025年,市属公立医院力争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上项目不少于3个。
(2)全面加强市第四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宁波市第二医院)、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合作,全力提升学科发展能力,分别打造成三级康复医院和三级妇幼保健院。
(3)加大中医领域对外合作,推动市中医医院与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深度合作,强化中医药国际交流,提升省级中医医疗中心辐射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14.改革人事薪酬制度。
(1)深化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将社会化用人员额纳入岗位基数,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深化优质护理,合理增加护士配备,2025年底前,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
(2)改革薪酬制度。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人员支出占比力争达到43%以上。推进公立医院年薪制,加强院长年薪制考核。
(3)优化职称评聘制度。科学设置卫生专业职称序列和评价标准,不再把论文、科研项目、获奖等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将到省外高水平医院进修、培训、跟班等作为晋升高级职称的重要依据,突出业绩评价、实际贡献、科研诚信等,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推行将到市级急救中心、市级看守所(拘留所)执行工作任务(连续1个月以上)的视作基层服务时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15.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建设。
(1)发挥蚌埠医学院等高等院校优势,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调整专业结构,以临床医学等一批国家一流专业为依托,加快中医、儿科、感染、重症、麻醉、精神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推动蚌埠医学院设立市属公立医院在职硕士班和在职博士班。
(2)实施差异化人才引进策略,落实柔性引才引智,继续开展校园招聘。着力引进高层次临床专家团队、高水平博士等,2025年底前,博士引进数量达30人以上。加大江淮名医培育,“江淮名医”数量增加3个以上。
(3)结合学科发展需要,推动与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等高水平医院联合培养人才,加强临床优秀复合型高层次人才、专科顶尖人才、技术骨干、中坚力量和青年队伍等不同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以及紧缺人才培养,逐步建立起技术精湛、梯度合理的学科团队。(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委编办)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稳妥有序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对照沪苏浙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水平和报销比例,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学习三明经验,改革优化调价规则和程序,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适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支持公立医院开展标志性领先技术,对于技术难度大、外转率高的项目,优先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儿童专科等薄弱学科发展。支持中医传承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积极稳妥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省级试点。探索实施按床日付费。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总额(含外转病人额度)预付政策,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严禁挪用医共体内医保结余资金。实施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18.优化医保管理改革。科学制定区域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付费标准。规范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简化考核流程,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五)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19.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建设患者友好、老年友善医院,开通门诊住院“一站式服务中心”,畅通急危重症患者绿色通道。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加快推进、依规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大力发展互联网医院,为部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提供复诊及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积极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及医学伦理审查、患者隐私保护、信息公开等制度。加强公立医院人文关怀制度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健全监管机制,常态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健全完善公立医院依法执业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20.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带薪休假、工作生活保障、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职业荣誉激励等措施。鼓励公立医院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以向社会开放。每年利用“医师节”“护士节”褒奖一批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爱岗敬业的干部职工。开展“珠城健康卫士—优秀医务工作者”评选活动,宣传先进典型,弘扬职业精神。鼓励三级医院设立青年学习基金,支持年轻医务人员进修培训科研等,构建多层次、多渠道职业成长通道。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公安局)
21.强化医院文化建设。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注重文化传播和品牌塑造,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传承优秀医德、医风、医训。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建设院史馆陈列馆等,以此为载体,传承历史文化,加强爱岗爱院教育,创建人文关怀医院,提高公立医院公信度美誉度软实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2.深化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各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组织建立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督促指导行业党的建设,确保相应的机构、人员、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3.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实行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分设,配备纪委书记,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党委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度,将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公立医院绩效目标考核。建立党委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人才储备库。(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
24.提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推进基层党建“领航”计划。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双培养”机制,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健全高效有力的医改领导体制和组织推进机制,坚持市委书记、市长任市医改领导小组组长的“双组长”制。各县、区要比照建立领导体制和组织推进机制,落实工作保障。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落实重点专科建设配套资金。参照沪苏浙等先进地区有关做法,逐步提高公立医院财政投入力度,财政补助收入占比逐步达到沪苏浙平均水平。
(三)开展督查评价。加强督查考核,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纳入对各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组织各级公立医院依照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按季度开展自评,对照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具体目标清单推进任务落实。各级各相关部门依照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清单制定配套措施,支持公立医院加快发展。
(四)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把作风建设摆在首位,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持续深化“三个专项行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