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变更光大怀远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工程项目核准事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8-15 16:01 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 浏览量: 【字体:   打印

光大生物能源(怀远)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光大怀远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核准内容的请示》和怀远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光大怀远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核准内容申请变更的请示》(怀发改字〔2022〕83号)及相关材料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名称变更为“光大怀远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为“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400吨,配套1×400t/d 机械炉排炉、9MW 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二、其余事项仍按蚌发改审批〔2022〕154号文执行。

三、请据此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批复的意见和要求实施。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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