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政府消费券

(首批)促消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3 17:39 来源: 蚌埠市商务和外事局 浏览量: 【字体:   打印

 

 

关于开展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政府消费券

(首批)促消费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若干政策和举措,推动全市消费市场加速回暖,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新一轮“徽动消费 乐享珠城 ”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政府消费券(首批)促消费活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徽动消费  乐享珠城 ”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政府消费券(首批)促消费活动

二、活动时间

1月6日开始(连续三周,每周五下午15:30发券),计划发放3轮

三、消费促进三大行动

(一)寻味蚌埠行动。促进市民和游客进饭店、进餐厅消费,向市场投放50万元餐饮消费券。消费券在自愿申请并通过审核的餐饮单位、且在商家自主折扣基础上使用。

(二)全城热购行动。促进市民在日用百货等方面的消费,共向市场投放100万元消费券,其中百货类40万、超市类60万。消费券在自愿申请并通过审核的商超、专卖店、且在商家自主折扣基础上使用。

(三)智慧生活行动。促进市民绿色家电、智能手机及家电以旧换新等消费,共向市场投放30万元消费券。消费券在自愿申请并通过审核的商贸企业实体店、且在商家自主折扣基础上使用。

四、活动对象

(一)消费券发放范围为全体在蚌人员(不限户籍)。

(二)参与商家认可活动规则,并自愿参与活动的蚌埠市县、区餐饮、百货、超市、家电等四行业限上企业(商户)。拟参与活动企业需于2023年1月4日前到辖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名(提供诚信承诺书及商家自主优惠活动方案,自主优惠力度不低于本次消费券促销补贴),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汇总至市商务外事局。具体要求联系辖区商务部门。

(三)消费券发放合作平台。本次消费券资金为2022年消费券促销资金结余,2023年后续消费券发放合作平台目前正在公开招选,待确定后将使用新平台发放。

五、消费券安排

活动期间,活动组织方将根据活动执行、市场反馈情况等适当调整消费券投放比例。初步安排如下:

1.餐饮消费券。面值分为20元和50元。单笔实际消费满 200元抵用1张20元的消费券,满500元抵用1张50 元的消费券,不叠加、不累计、不充值使用。

2.百货消费券。面值为50元和100元,单笔消费满500元可抵用 1 张 50元消费券、满1000元抵用1张100元消费券,不叠加、不累计、不充值使用。药店、菜市场、成品油及烟草行业不在使用范围。

3.超市消费券。面值为5元和20元,满100元减5元,满200元减20元,不叠加、不累计、不充值使用。

4.家电数码消费券。面值分为100元和200元,单笔实际消费满3000元的,可以抵用1张100元消费券;满5000元的可以抵用1张200元消费券,不累计、不叠加、不充值使用。家电以旧换新的参照执行。

六、消费劵领取及使用

(一)消费者自行下载建行生活APP,登录并领取消费券,按照抢券方式方法和使用规则参与活动。

(二)消费券使用

1. 消费券为满减券,消费者领券成功后可以在指定商家进行线下消费时使用核销。2. 每笔消费只限使用一张消费券,若消费行为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3. 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家其他优惠活动叠加使用。4. 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充值、不可转赠、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5. 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七、资金拨付与结算

支付平台提前1个工作分配出可向社会投放的电子消费券在用户实际发生交易后按电子对账单进行核销。

首批资金来源:2022年“皖美消费 乐享珠城”剩余资金市级财政先行垫付,县区按1:1配套,活动结束后由市财政与县区据实核算。

八、对参与商家的要求

(一)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限额以上零售、餐饮市场主体名单,按照自愿报名的原则,由市场主体向所在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名,汇总至市商务外事局。

(二)符合条件的商家参与活动需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名申请,提供诚信承诺书及商家自主优惠活动方案并审核通过,做出诚信承诺,包括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优惠让利活动等,违约将被列入失信名单,退回政府补贴,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参与活动商家必须在活动期间开展本企业(店)的优惠让利活动,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有参与活动商品优惠幅度高于正常营业的水平。

(四)所有消费行为须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部署安排,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九、责任分工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商务外事局具体牵头组织协调、实施此项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落实资金预算,会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做好消费补贴资金的监督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食品安全、商品价格等方面监督执法,维护消费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区(开发区)负责落实属地消费促进活动组织动员及实施工作。

十、监督抽查

在申请奖补资金事中、事后,市商务外事局将联合税务、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对申请奖补资金情况进行跟踪抽查,凡是发现有套取奖补资金行为的,除全额追回奖补资金外,还将当事人列入诚信黑名单,套取资金数额巨大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蚌埠市商务和外事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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