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5 15:43 来源: 蚌埠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体:   打印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群众满意度调查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蚌政办秘〔202275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2年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1125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群众满意度调查提升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2022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根据《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群众满意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效能、保障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造福群众、提升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树立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良好形象,力争在省政府目标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实现提档进位。

二、工作安排

(一)调查动员阶段。

1.提前谋划动员。2022年政府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统计局协助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市统计局要提前与省统计局沟通、对接,明确调查方式、调查内容、调查时间等相关内容,切实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统计局)

2.开展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工作(1115日至1125日)。市政府总值班室(市长热线办公室)牵头,制定我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实施方案,明确调查方式、内容、指标和权重。1125日前完成全部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汇总、统计和分析,形成专题报告。〔责任单位:市政府总值班室(市长热线办)〕

3.安排部署2022年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1125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2022年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方案》。各县、区政府(市bat365在线登录官网_365app安卓客户端下载_28365365体育官网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下同)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并结合各县、区及各部门实际、市长热线办满意度调查反映的问题以及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分析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制定各自领域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统计局、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二)宣传走访阶段。

1.编印发放2022年度群众满意度调查宣传资料(1130日前)。各区、市政府各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蚌埠日报社提供宣传资料(图片、文字),市政府办公室统一编印2022年度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宣传资料,并通过各区安排社区、村(居)委会发放到市民手中。各县政府也要结合各自实际,编印2022年度群众满意度宣传资料。市直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实际,自行编制宣传材料,对机关单位、二级机构及下属县、区部门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蚌埠广播电视台、蚌埠日报社、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办公室、市统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数据资源局、国家统计局蚌埠调查队等,各县、区政府)

2.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媒体宣传工作(1130日至省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启动前)。根据省抽样调查内容,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全市宣传工作方案,撰写、摄制、编辑相关宣传专题。结合省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启动时点,合理安排时间,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及新闻网站、手机报、APP、微博、微信等形式,加大宣传密度,开展正面宣传引导。同时,充分利用《蚌埠日报》、蚌埠发布等官方微博微信平台互动交流的网络优势,将宣传蚌埠发展成就与提升群众满意度有效融合。各县、区政府要结合10项暖民心行动、乡村振兴等工作,对辖区住户进行全覆盖式入户走访,听取居民意见,积极向市民宣传、解释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开展的目的,正面宣传我市在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交通出行、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就医、收入增长、居住环境、社会治安、食品安全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引导城乡居民热爱蚌埠,取得理解、支持。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开展满意度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各行业的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蚌埠日报社、蚌埠广播电视台,各县、区政府)

3.开展语音推送(省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启动前一周)。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对接电信、移动、联通公司,通过语音提示等方式,引导市民正面、积极参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电信蚌埠分公司、移动蚌埠分公司、联通蚌埠分公司)

(三)督查考核阶段。

1.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自查整改(1130日至省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启动前)。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电话调查汇总分析出的突出问题、上年度省电话调查反馈问题、市长热线转办问题、网格员搜集群众反映问题,进一步梳理研究近期可提升形象的具体工作措施,逐条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解决问题的时限和责任人。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结合年底慰问,有针对性地开展办好事、办实事活动,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提升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2.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督查考核工作(12月上旬至省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结束前)。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统计局组织,市委督查考核办、国家统计局蚌埠调查队等配合,通过明察暗访、集中测评等方式,对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督查考核得分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2022年度目标考核分值。(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统计局、市委督查考核办、国家统计局蚌埠调查队)

三、有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抓好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负总责,站在一线、靠前指挥。

根据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标,将具体责任明确如下:市数据资源局、市委督查考核办负责对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满意度调查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负责对交通出行状况满意度调查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对教育现状满意度调查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目前就业状况满意度调查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对社会保障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负责对医疗、就医便利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国家统计局蚌埠调查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个人、家庭收入及增长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居住地环境满意度调查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对社会治安状况满意度调查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食品安全状况满意度调查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在工作推进方案中专项部署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重点工作成效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正面积极回应满意度调查。

(三)加强调度推进。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列入各县、区及市各牵头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具体按照《2022年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考核办法》(见附件)执行。对暂未列入量化考核的其他市直部门,通过对方案制定、宣传、整改提升工作进行实地督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在市各牵头部门考核分值平均分的基础上酌情加减分,纳入2022年度目标考核分值。

 

附件:2022年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

 

2022年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考核办法

 

2022年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工作考核涉及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交通出行、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就医、收入增长、居住环境、社会治安、食品安全等方面。为进一步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不断提升干部工作作风,力争我市在省政府群众满意度调查中的满意率提升,现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各县、区政府。

(二)牵头市直部门。

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数据资源局、国家统计局蚌埠调查队。

(三)其他市直部门。

暂未列入量化考核的其他各市直部门。

二、考核内容

2022年度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工作,电话调查、工作考核各占一半。其中,工作考核具体内容如下(分值按照满分100分进行分解):

(一)县、区及市直相关牵头部门。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职责明确(10分。没有建立组织的,扣5分;责任不明确的,扣5分)。

2.结合县区实际及市满意度调查反映的情况,制定迎查总体工作方案(5分。没有制定总体工作方案的,扣5分)。

3.召开部署动员会议,细化、分解、落实责任(10分。没有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的,扣5分;未进行责任细化分解的,扣5分)。

4.落实市里统一部署,强化正面宣传。其中:县、区制定宣传方案,印制宣传资料并积极开展宣传工作(15分。未制定宣传方案的,扣5分;未印制宣传资料的,扣5分;未开展宣传工作的,扣5分);县、区张贴宣传海报,宣传册进社区、居委会入户(20分。未按要求张贴宣传海报的,扣10分;宣传册未进社区、居委会入户的,扣10分)。

5.针对市满意度调查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梳理研究近期可迅速提升形象的具体工作措施(20分。未逐条梳理分析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的,扣10分;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未达到提升形象效果的,扣10分)。

6.分解任务到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社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并取得良好效果(20分。未进行任务细化分解的,扣10分;未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的,扣10分)。

(二)其他市直部门。

暂未列入量化考核其他各市直部门的群众满意度工作考核分值基础分为牵头市直部门平均分,考核组通过对暂未列入量化考核其他各市直部门方案制定、宣传、整改提升等工作进行实地督查、查阅资料后,对基础分进行酌情加减分,纳入2022年度目标考核分值。

三、考核方式

在省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结束前,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统计局组织,市委督查考核办、国家统计局蚌埠调查队配合,对市直部门开展督查考核,督查考核得分纳入市政府对相关部门2022年度目标考核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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