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土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子湖区土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一期)已由(龙子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201-340302-04-05-12629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蚌埠市乡村发展振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蚌埠市乡村发展振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龙子湖区土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BB2022ZFGCZ384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龙子湖区土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场地位于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楼乡境内,改造旱地规模约60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投资估算约6000万元。
项目地点:蚌埠市龙子湖区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划分为一个标段,本工程总承包人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工程规模、功能、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对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作进行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工程各项建设程序等施工期各项准备工作(不包括工程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实施工作),完成项目分包及招标阶段的各项工作(包括初步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等),完成建设工程的主体和临时工程实施工程各项验收(包含各项法人验收和协助完成各项政府验收等)、工程移交(交付)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并接受项目法人或其委托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管理,以及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稽查等工作。
具体细化为:①工程设计:工程初设等阶段的勘测设计工作(包括潜力调查、选点、勘测、新增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指标确认工作)、施工图设计;②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及金属结构采购等;③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施工、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交叉建筑物,绿化工程,原型观测,标准化配套设施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含群众协调补偿工作;④生产准备:包括设备调试、联合试运行、人员培训等;⑤工程验收:包括负责组织各项法人验收和协助完成各项政府验收;⑥工程及资料移交;⑦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⑧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⑨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⑩为完成本工程总承包的其他工作内容。本次招标不包含以下内容:工程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程监理、第三方质量检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以同时具有相应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作为项目总承包单位,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或要求: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工程设计(灌溉排涝)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5年(从2017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项目经理(即施工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人员)。
设计经理: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各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分别承担本项目设计和施工职责,其中承担施工职责、设计职责的单位均不超过1家,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牵头方及各自承担的职责,牵头方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2)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方,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各联合投标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投标单位或参加其他联合投标单位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中信誉要求。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 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不含)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2022年12月9日以后
(2)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ongtong1688.com)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5 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9日
(2)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9日9时00分
(3)开标地点: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2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注意事项
7.1 类似项目指:指签约合同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或旱地改水田项目或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土地整治或节水灌溉或农田水利或农业综合开发或土地治理或千亿斤粮食增产项目或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等项目也予以认可)。
7.2 投标保证金(转账方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投标无效。
7.3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7.5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BB2022ZFGCZ384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6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7.7 网上招投标项目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2)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蚌埠市乡村发展振兴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东海大道1599号
邮 编:233000
联 系 人:姚雪儿
电 话:0552-3040178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邮 编:233000
联 系 人:陈旭
电 话:0552-2076129
邮 箱:1669690600@qq.com (邮件不得署名)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ongtong1688.com);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ongtong1688.com);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