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基本民生-政策文件】健康口腔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2025年底前,全市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和
口腔专业人员数量明显增加,人群口腔健康素养水平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大幅提升,口腔健康服务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
(二)阶段目标。2022年底前,启动蚌埠市口腔医院创建工作,推进蚌埠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建设工作;已设口腔科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下同)牙椅数较上一年增加5%;85%的二级综合医院单独设置口腔科。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5%。纳入集采的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价格下降30%以上。
2023年底前,力争蚌埠市口腔医院创建完成,蚌埠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建设完成;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牙椅数较上一年增加5%;90%的二级综合医院单独设置口腔科;4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的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2人,医护比达到1:1。
2025年底前,打造成居民15分钟口腔健康服务圈,支持蚌埠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创建三级专科口腔医院,二级综合医院全部单独设置口腔科,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牙椅数较2021年增加20%。全市牙椅数达到800张,其中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牙椅占比达到30%以上。8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的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达到1.8人,医护比达到1:1.1。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90%以上。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口腔预防保健
1.加强儿童口腔健康管理。将口腔健康知识作为婚前体检、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孕妇学校课程重点内容。依托蚌埠市口腔专业质量控制中心、二级以上医院,组织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3-6岁学龄前儿童局部涂氟等公益活动。到2025年,项目覆盖28%的适龄儿童。
2.健全牙病预防体系。发挥市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技术指导作用,依托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各级牙病防治所和口腔卫生中心,构建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牙病防治体系。
3.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开齐开足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开展规范化口腔教育推广和口腔健康知识讲座等进校园活动。幼儿园和小学生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2次,中学生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1次。
4.加强口腔健康教育。加强爱牙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养成按时刷牙、定期洗牙等良好的口腔健康习惯。在社区配置专(兼)职口腔卫生保健宣传员,开展口腔卫生保健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二)加大医保支持力度
扩大医保支付范围。根据省医保部门统一部署,将部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降低种植体耗材成本。动态调整口腔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时开展口腔医疗服务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审批和价格管理。探索开展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单病种收付费方式改革。
(三)优化群众就医流程
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公立口腔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实施弹性排班,方便患者诊疗。开展诊疗模式创新,患者初诊后,复诊可直接在医生工作站预约,减少等待时间。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优化诊疗流程,为患者提供智能导医分诊、就诊提醒、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移动支付、椅旁结算等线上便捷服务。
(四)推动优质资源扩容
1.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支持蚌埠医学院完成蚌埠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建设任务,床位数、牙椅数分别达到60张、70张。依托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老院区创建蚌埠市口腔医院,床位数、牙椅数分别达到60张、70张。
2.大力建设口腔医联体。构建口腔专科医院、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和技术同质。全面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发挥牵头医院资源优势,精心打造2个以上医联体示范成员单位,帮扶2-3个有条件的医联体成员单位开设口腔专业诊疗科目。牵头医院定期选派专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口腔诊疗服务,同时有计划地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口腔类医学人才,提升“造血”功能。畅通双向转诊,医联体内部建立“口腔诊疗”绿色通道,打通上转下转“梗阻”,为患者提供优质贴心服务。强化基层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口腔科或配备专职口腔医师。2025年底前,依托省级数字化口腔诊疗中心,打通省市县三级远程诊疗中心,加强对基层的指导。
(五)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1.增加口腔专业技术力量。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增加本地医学院校口腔专业招生人数,提高毕业生留(返)蚌就业率。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强化薪酬激励,实现进得来、留得住。
2.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依托省口腔医院、合肥市口腔医院和省口腔卫生中心,加大对我市口腔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依托市级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三级综合医院口腔科,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每年不少于200人,提升基层口腔疾病防治能力。3.推广适宜技术项目。提高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每年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2022年重点推广现代根管治疗等7项适宜技术。
(六)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1.推进口腔诊所备案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办口腔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参与口腔疾病防治和健康管理服务。根据国家层面统一部署,适时实行口腔诊所备案管理。
2.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起,开展“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社会反映强烈的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依法规范口腔诊疗服务行为。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3.加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发挥各级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落实和推广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规划体系。根据《安徽省口腔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划(2022—2025年)》,结合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规划实施,进一步提升全市口腔医疗能力水平,扩大优质口腔医疗资源供给,促进合理配置、均衡布局。
(二)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各类资金,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补短板惠民生的积极作用,支持健康口腔事业发展。2022年7月1日,按照省医保部门统一部署,全市启动实施统一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参保职工符合规定的口腔诊疗等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三)实施定向培养。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口腔医师数量。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时限要求 |
责任单位 |
1 |
加强儿童口腔健康管理。 |
每年度开展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到2025年,项目覆盖28%的适龄儿童。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
2 |
健全牙病预防体系。 |
2024年底前,基本健全市县两级牙病防治中心和口腔卫生中心。 |
市卫生健康委。 |
3 |
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 |
2022年秋季学期启动,2023年6月底基本覆盖。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
4 |
加强口腔健康教育。 |
2022年6月制定印发科普宣传方案;每年度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
市卫生健康委。 |
5 |
扩大医保支付范围。 |
2022年底前,纳入采集的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价格下降30%以上。 |
市医保局。 |
6 |
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 |
2023年底前,公立口腔医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普遍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 |
市卫生健康委。 |
7 |
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 |
支持蚌埠医学院完成蚌埠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建设任务,床位数、牙椅数分别达到60张、70张。依托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老院区创建蚌埠市口腔医院,床位数、牙椅数分别达到60张、70张。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大力建设口腔医联体。 |
2022年底前,基本健全口腔专科医院、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 |
市卫生健康委。 |
9 |
增强口腔专业技术力量。 |
2025年底前,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达到1.8人,医护比达到1:1.1。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
10 |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 |
每年培训口腔医护人员不少于200人。 |
市卫生健康委。 |
11 |
推广适宜技术项目。 |
2022年底前,推广现代根管治疗等7项适宜技术;2025年底前,每年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
12 |
推进口腔诊所备案管。 |
待国家卫生健康委《诊所备案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后实施。 |
市卫生健康委。 |
13 |
开展专项整治。 |
2022年启动。 |
市卫生健康委。 |
14 |
加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 |
落实和推广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每年度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质控督查。 |
市卫生健康委。 |
15 |
积极争取各类资金,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补短板惠民生的积极作用,支持健康口腔事业发展。 |
2022年底前启动实施。 |
市财政局。 |
16 |
2022年7月1日,按照省医保部门统一部署,全市启动实施统一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参保职工符合规定的口腔诊疗等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
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
市医保局。 |
17 |
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口腔医师数量。 |
2023年起,每年度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