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12333阳光热线2022年第33期----解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2022年10月9日蚌埠广播电视台FM1079《12333阳光热线》第33期,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科李世柱科长解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解读交流提纲
上线主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解读
上线人员: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科科长 李世柱
听众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是关注民生,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行动;是党和政府关爱企业退休人员,保障他们身体健康,提高晚年生活质量的惠民之举。由市养老中心统筹组织,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部门具体实施的2022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已经拉开帷幕,借此机会向广大的听众朋友们尤其是企业离退休人员介绍宣传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开展情况:
首先是目前正在开展的2022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组织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是以退休人员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增强移交社区的企业退休人员幸福感、获得感,切实感受近年来社会化管理服务成效,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一项重要举措。我市人社部门自2005年开始,已连续18年每年都会对纳入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及供养遗属组织健康体检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按照每隔三年体检一次的原则循环参与体检,至今参检人数已累计超30万人次。通过前期摸排汇总,今年参检人数预计达2.4万人。
主持人:请您详细介绍一下我市目前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的具体情况?
李科长: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一年,也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关键之年,为切实关注民生福祉,提升移交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企业退休人员身体健康水平和健康意识,今年的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工作仍然由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统筹组织,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和指定的各医疗机构负责具体实施。为保证体检工作的质量,市养老中心对承担体检医院进行严格的筛选,体检医院的选定采取“自愿、方便、就近”的原则,承担健康体检工作的医院必须为医保定点医院,此次符合条件并参与退休人员体检的医院达11家。
主持人:请您简要的给我们介绍下此次体检人员对象和范围有哪些具体要求?
李科长:此次参与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的范围主要是:
1、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新增移交社区尚未建立健康档案的退休人员(含供养直系亲属,下同);
2、已移交社区建立健康档案并持有2019年度《退休人员健康手册》的退休人员;
3、已参加过2020年、2021年度免费健康体检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不在此次健康体检范围内。
主持人:今年免费健康体检具体时间是如何安排的呢?
李科长:此次免费健康体检时间的总体安排是9月5日至10月31日。较去年提前11天,主要是考虑退休人员体检时穿衣检查方便。前期主要是组织发动阶段,在社区宣传栏、电话、QQ群和微信群进行宣传告知,摸底统计符合条件的参检人员以街居为单位进行汇总,另一方面由各区择优选定相应的体检医院提供体检服务。上述准备工作结束后将实施方案及对应体检医院选定等报送市养老中心备案后即可正式实施健康体检。
主持人:对体检医院的选定有什么要求?
李科长:鼓励具备条件的参检医院积极与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拟参检退休人数多少择优选择1-4家体检医院承接辖区内退休人员体检工作,参检医院的选定必须为医保定点医院、具备相应体检资质并能愿意长期为退休人员提供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和健康咨询服务。
主持人:这次的体检项目主要有哪些内容?
李科长:由于受体检经费的限制,此次的免费健康体检项目与往年基本相同,主要有两大项。第一大项是必查项,主要包括内、外科常规、心电图、B超、胸透、血压测量、体重测量等。第二大项是血糖血脂抽血化验、妇科检查,根据医院自身软硬件条件选择进行,鼓励有条件的医院结合自身特点和特色创新拓展更多的体检服务项目,比如今年有的医院提供中医问诊、眼科疾病筛查等。
主持人:体检费用支付是个什么标准?如何筹集?
李科长: 2017年健康体检费标准由45元/人提升至55元/人,此次体检仍按55元/人标准支付。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所属街道退管经费仍有结余的从节余经费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补齐,其他区体检费用由市级预算统筹经费独立结算。体检工作结束后,各体检医院凭体检票据和参检人员花名册,经区级劳动保障部门确认,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复核并经会议研究后拨付至相应体检医院。
主持人: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在组织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的过程中是如何确保体检工作质量?
李科长:在体检的全过程中,社区、街道和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陪同,解决和协调在体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好体检医院和体检对象的保障服务工作,各区都制订了实施体检的预案,医院大厅安排导医引导台,最大限度方便和分流体检人员高效参加体检,市养老中心在体检过程中不定时抽查体检医院,在体检工作结束后,将按千分之五的比例抽检退休人员对健康体检工作的满意度,同时了解体检对象是否符合此次参加体检的条件,无论是对医院还是社区对他们的工作都是一种监督。抽检的结果将同参检医院的选定相挂钩。
主持人:为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对体检工作都还有哪些其他要求吗?
李科长:健康体检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今年的体检工作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形势下开展的,所以在组织体检的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期间的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指导、督促街道、社区排出体检时间计划安排、统计汇总参检人员名单,不得擅自将不符合体检范围的人员纳入或将参检人员信息外传无关单位或个人,将体检注意事项和结果及时告知与反馈给退休人员,实现参检人员信息闭环,确保体检工作实绩成效。应参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体检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予以补检。同时要求各区加大对健康体检工作的宣传力度,在社区醒目位置张贴宣传公告,主动向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宣传健康体检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体检医院对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提供上门爱心体检,同时要求退休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人与人保持适当1米间隔距离,不要聚众喧哗。
主持人:此次健康体检与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有什么关联吗?
李科长:有的,自2018年全面取消领取养老金资格集中认证后,我们迅速调整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方式,首先由原先的集中时间段认证改为自然年度全天侯认证服务,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提倡使用手机下载“老来”APP或使用电脑PC端进行互联网认证,实现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的一趟不用跑完成自助认证。居住在本地的退休人员,我们通过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活动和采取部门间数据比对的形式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比如这次开展的健康体检工作就是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也是日常大数据比对外的一个补充认证方式。我们要求今年12月31日前将参检人员信息录入《蚌埠市企业退休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服务栏目下“体检登记”记录栏内,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记录了体检人员信息,二是作为开展年度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补充形式,凡是参与此次健康体检的人员均视同参与2022年度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一次,下次资格认证时间即是这次体检一年后。
主持人:关于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具体到退休人员个人如何做?
李科长:首先,新批退休人员首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一年内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或就近社区进行人脸建模,参加首次资格认证。其次,原先已经参加过资格认证有模板的人员线上可以通过手机下载“老来”APP、“皖事通”APP、“掌上12333”APP等途径输入个人参保信息进行自助资格认证,线下可前往就近社区参加资格认证。再次,对于高龄、重病、卧床等特殊人员,可申请居住地社区开展上门协助认证。
主持人:作为市级经办部门,在开展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有什么创新做法?
李科长:我中心自2020年开始已经建立了民政、卫健、公安等部门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市区居住95%以上退休人员实现了常态化比对,同时我们还主动与市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对接,通过提取核酸采样数据经过层层筛选后成功将10.6万条数据导入系统,视同参加本年度资格认证一次。市区10.6万名退休人员完成了静默无感认证,占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应认证人数的72%。真正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资格认证全面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实现零距离办理,群众办事零成本,使退休人员实实在在感受到社会保险服务的惠民便民。下一步,我们还要将此次参加免费健康体检人员的信息汇总后导入认证系统,实现认证形式的全方位广覆盖。
主持人:对于流动性较强和异地长期居住退休人员资格认证我们是如何开展的?
李科长:对于流动性较强和异地长期居住退休人员,是我们资格认证的重点也是难点,尚未完全实现全国数据资源共享,主要是通过部、省下发的疑点数据重点核查和通过经办部门通过后台对超过一年以上未认证人员的数据筛查进行,今年我们通过数据筛查定向发送认证短信提醒服务达8182人次。目前我市退休后居住在异地的退休人员达8300多人,由市级经办部门直接管理服务,通过电话、信函、短信、承诺制等多种途径提醒退休人员通过线上或线下参加年度资格认证。同时,我们经办部门还做好政策宣传、咨询解释、丧葬抚恤金申领代办等服务。
主持人:对于线上、线下均无法参加资格认证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我们是如何办理的?
李科长:这就是上面我们提到的承诺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主持人:对于未参加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我们是如何处理的?
李科长:为全面规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待遇领取人员合法权益,按照安徽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便民化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社险函【2021】65号)要求,我们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含遗属,下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情况进行了梳理,将超过一年以上未认证人员在蚌埠日报、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街道和社区进行公示。其中:8月份第一批公示256人,9月份第二批268人进行了公示,公示1个月期满届时仍未进行认证的,次月起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补办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手续后予以恢复和补发。
主持人:在维护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方面,社保经办机构是如何做的?
李科长:近年来,市养老中心以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和省集中系统上线为契机,结合部、省疑点数据核查和月月常规比对,围绕着减存量、遏增量的目标要求,狠抓疑点数据的整改,对冒领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通过电话、上门、邮寄《催缴通知书》等多种方式进行追缴,1-9月累计追缴多领冒领、重复领取和服刑冒领70人次54.6万元。
主持人:在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对于欺诈骗保行为有没有相应的惩戒措施?
李科长: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一人员不得在异地、本地重复领取同险种或跨险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有重复领取的,只能按相关政策保留一项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他重复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应予清理,并及时足额退还重复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主持人:那么对于欺诈骗保行为有没有相应的惩戒措施?
李科长: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4号)规定,2021年12月22日安徽省社保局在全省部署开展关于打击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暨追缴多领冒领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有关事项。经公告后仍拒不退还的,将按以下法律法规处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