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2020-05-05 17:48 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体:   打印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科(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
负责人:卢春华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中心大厦九楼907室
电  话:0552-2567032
职  责: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行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督落实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拟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城市供水、燃气(管道天然气、石油液化气)、供热、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处理;负责房屋拆除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危险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组织协调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蚌埠市建筑管理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建设工程分级管理意见的通知》(蚌政办[2013]8号)以及市住建委权力责任清单委托的职能如下: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负责全市建筑业定额造价管理等工作;负责建筑业行业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建筑业资质与劳务管理等工作。
办公电话:0552-2044968
办公地址:蚌埠市中荣街120号原住建委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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