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消保委成功调处一起代购纠纷
2022年9月份,消费者张某在朋友圈看到经营者戚某可以低价代购名牌手表,经过多次聊天后通过微信支付给经营者戚某43500元购买的一块新的卡某某牌手表。10月3日,手表寄到后,张某戴不到一个星期就出现走时不准故障,张某找戚某协商多次退货未果,11月1日向五河县消保委进行求助。经过两轮调解戚某均称没有售后鉴定结论,上家不知是如何造成的故障为由,不予退货。县消保委在省、市两级消保部门的帮助下,通过长三角消保协作联盟联系到了该手表的法定售后服务单位。在县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对有问题的手表进行封样送检。经该表的大中国区(上海)授权售后服务中心鉴定该表的保修卡已过期,疑似二手手表,不予出示鉴定结论。手表被寄回后,县消保委工作人员要求戚某提供购表发票和有效保修卡,戚某无法提供。五河县消保委秘书长许飞指出:戚某虽然是在朋友圈为他人代购商品,也应当尽到对商品的审查义务,因为不能提供该表的原始进货发票和有效的保修卡理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若在明知产品有问题的情况下还拒不改正,则要受到法律制裁。摄于法律的威严,经县消保委再次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次性调解协议,秦某退还袁某的购货款43500元,并承担因鉴定产生的各种费用600元。
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让人在网上进行代购贵重商品有风险,切勿随意购买那些撤除商品包装,无保修凭证的所谓海外走私电子数码和贵重手表。谨防那些名为海外走私代购,实际上销售假冒伪劣傍名牌或者翻新二手产品的行为。
同时市消保委也提示那些在朋友圈帮人代购海外商品的人员注意:买卖走私物品都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是可能涉嫌犯罪;若以代购为名,销售明知或应知为假冒伪劣商品时,轻则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时构成犯罪。